石油沥青期货具体是怎么交割的
1.在交割月份的前一个月,持有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需要通过期货公司向交易所提交交割意向;
2.第一交割日: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卖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交易所提交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
3.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遵循“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对买卖双方进行配对,并通知双方具体的交割细节,包括交割日期、地点和数量等;
4.第三交割日:买方在14:00之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货款支付完成后,买方即可凭交割凭证(如标准仓单)领取沥青;交易所应在16:00之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5.第四、五交割日:卖方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清退买卖双方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保证金;当日14:00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保证金;
6.在整个交割过程中,拟交割的沥青需经过交易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交割仓库会对沥青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仓单作为交割凭证。买方可以根据需要将沥青从交割仓库提取或继续存储。